經審理查明:2011年至2022年,不上訴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。資金撥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,依法可予減輕處罰。具有立功表現;認罪悔罪,常務副區長,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,對被告人田玉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,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、副主任田玉軍受賄案,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;對被告人田玉軍受賄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,
宣判後,鑒於田玉軍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;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線索,2025年6月6日,
中新網6月6日電 據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,
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以及利用其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